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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司機

機關徵才
標題 誠徵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司機
徵才機關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職稱 行政助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國內外高中、職校(含)以上畢業。
2.駕照要求:職業小客車執照。
3.具備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尤佳,若無需配合受訓取得執照。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嚼檳榔、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
6.具積極正向工作態度、配合度佳。
有效期間(起) 2023-07-21
有效期間(訖) 2023-12-29
工作項目 1.駕駛公務車。
2.準備及運載醫療巡診醫療物品。
3.運送醫療廢棄物。
4.運送檢體及疫苗冷運冷藏的監控。
5.公務車輛定期保養維護、檢驗、每週清洗丶消毒。
6.公務車輛使用紀錄登錄及相關資料整理。
7.臨時交辦事項。
8.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名機關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要點」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 借調期間: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歸建後: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32號
報名方式 1. 應徵者應檢附:
(1) 履歷表(含個⼈學經歷、照片、身分證影本、連絡電話、地址、自傳等)。
(2) 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職業小客車執照。
2. 應徵方式:請於112年12月29日(五)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32號)洪課員收,逾期不予受理。
3. 甄選方式:
(1)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徵才期間面試錄取合適人選,徵才訊息隨時終止。
(2) 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 正取或備取⼈員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其他 1.工作時間: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7,400元)
4.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定期契約,表現優良者優先續約)
5.報名文件請用A4影本,證件不符者恕不受理,未獲錄取者個人資料如須寄回,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以利作業。
6.本職缺目前借調衛生局,借調期間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上班。
連絡人 洪課員
連絡電話 04-25942781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21
  • 發布日期: 2023-07-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