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其它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3年3月廉政宣導-受贈財物

一、受贈財物守規定,三千一萬有依循

二、節慶送禮應注意,適當表示就可以

三、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

    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四、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五、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7
  • 發布日期: 2024-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