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自114年7月1日起修正實施,本機關配合訂定「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以提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及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之申訴、通報、處理程序等相關措施。
本所職場霸凌防治:
專線:04-25942781分機202 兼辦人事洪課員
信箱:hbtcm00343@taichung.gov.tw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自114年7月1日起修正實施,本機關配合訂定「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以提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及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之申訴、通報、處理程序等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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