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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病毒

腸病毒不來鬧特刊_01
腸病毒不來鬧特刊_01
  • 在下列疫情狀況下,建議幼兒園、托嬰中心等學前教托育機構 採取停課措施:

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發生腸病毒A71型流行疫情期間: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時,該班級應停課。
二.無腸病毒A71型流行疫情:機構所在的鄉鎮市區,若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檢出「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含)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不含腸病毒D68型)」(備註1、2),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時,該班級應停課。
三.當機構內發生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個案,且個案檢出腸病毒D68型時,該個案就讀之班級應停課。

備註:
1.    自2024年6月3日起,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統計定義採核酸檢測或培養陽性個案。
2.    自2024年7月1日起,檢出「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含)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不含腸病毒D68型)」分布地區評估頻率為1年2次,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評估。
 

  • 停課天數:以7天為原則。
  • 地方政府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衡酌其轄內的社會型態、托育資源及防疫需求,訂定符合轄內需求的停課標準,因此目前各縣市的停課標準並不完全一致,如有需要,可直接洽詢所在縣市之衛生局、教育局或社會局瞭解相關規定。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06
  • 發布日期: 2024-12-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