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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4-6月反詐騙宣導

241213_法務部_反詐騙_圖02-海報-定稿
241213_法務部_反詐騙_圖02-海報-定稿

法律支援無需擔心訴訟費用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4條第一項:詐欺犯罪被害人依民事訴訟程序向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或提起上訴時,暫免繳納訴訟費用,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納執行費。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09
  • 發布日期: 2025-04-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