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誠徵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約聘人員-藥師

機關徵才
標題 誠徵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約聘人員-藥師
徵才機關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職稱 約聘人員-藥師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領有藥師證書。
3.職務代理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待遇:月薪新臺幣38,948元(六等280薪點),享勞、健保等相關福利。(服務於本單位需加入勞保,若有農保及其他特殊保險恐有衝突,請應徵者考量自身需求再投遞)
有效期間(起) 2026-05-27
有效期間(訖) 2026-12-31
工作項目 1. 藥品管理業務、門診各項耗材管理
2. 牙科門診申報
3. 藥政業務宣導、菸害防制
4. 醫廢棄物處理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32號
報名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送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藥師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所424131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132號「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洪課員收」,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1.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報名文件請用A4影本,證件不符者恕不受理,未獲錄取者個人資料如須寄回,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以利作業。
4.本案甄選錄取後,本公告隨即停止並下架。
連絡人 洪課員
連絡電話 04-25942781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27
  • 發布日期: 2026-05-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46